改革軍紀不能只靠法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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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藝人李蒨蓉引爆的阿帕契觀光團風波,幾天來雪球愈滾愈大,差不多已經引發雪崩,這起事件直接反映出當今的台灣軍隊,完全不把規定當回事的態度。

 

一般的放縱行為,例如帶外人進營區看夜景之類的也許還能睜隻眼閉隻眼,然而陸航所屬的阿帕契算是台灣陸軍的精銳部隊,更與美國有著千絲萬縷的潛在關係,如此敏感的單位,都可以毫無警覺胡搞到這個地步,台灣軍隊普遍的風氣如何,也就不辯自明了。

 

有派人主張,洪仲丘事件後廢除軍審,對軍紀影響很大,甚至遷怒要選立委的洪慈庸,不過對台灣軍隊稍有了解,頭腦清醒的人士,都知道這種看法太過偏激。台灣軍隊雖然常被外界譏笑不能打仗,但並非沒有專業,通常每位當過兵的都有三項專長:步槍兵、掃地、造假,尤其造假能力的高下,是許多人服役時順利與否的關鍵。

洪慈庸臉書

 

軍紀敗壞只是表面,軍紀說穿了就是軍隊運作該遵照的規定,當一個社會的風氣,習於「有關係的沒關係,沒關係的有關係」,那麼不照規則走再自然也不過,在軍方這個傳統上講究團結、自成一格、人人講關係、互稱學長學弟學姊學妹的封閉小社會中更是如此。在規則不需要被遵守下,強調守法守規則也就只是笑話,規則的制定務實與否當然也不是很重要,反正什麼都可以喬,關係親疏才是關鍵,模稜兩可的規定可能反而更有利。

法治的法律與人治的法律

 

軍紀敗壞的問題,廢不廢除軍審,適不適用軍法根本不是重點,台灣軍隊不是沒有法律與規則,但一來久未作戰的僵化體制下許多規則不切實際,二來軍方處理事情的順序是情理法,兩者惡性循環之下,很多規則照著做會跟笨蛋一樣,根本無法做事,只好造假應付,因此實際上的「彈性」很大,但真的該認真遵守的規定,在這種風氣下卻也沒幾個人會在乎,不然,軍方高層真的不知道這些狀況?

 

阿帕契事涉美台敏感機密,相關保密規定屬於真的該認真遵守,而非不造假無法做事的蛋頭規則,因此嚴加法辦,以收矯正風氣之效絕對必要,然而假如誤會這樣就能杜絕歪風,對軍方的頑固程度也太過天真。軍方的確從上到下紀律鬆散,而且愈高層可能愈嚴重,對違規愈不當回事,造成的傷害也愈大,這回要是只懲處幾個人,其他人大概只會覺得又多了幾個倒楣鬼,對整體風氣改善有限。

 

白紙黑字的「法」是死的,由人執行的「依法」是活的,理想的法或是規則,應該要能切合實際狀況,讓人能夠遵照執行,避免出錯,而不是反而阻礙事情正常的運作。要確切修正台灣軍方一連串問題,頭痛醫頭的做法必定失敗。嚴加執法只是事情的一半,唯有大幅改革,把不合時宜,不切實際的陋規去除,同時配合嚴加執法,雙管齊下才能創造正向回饋,否則再多軍紀檢討也只是產出更多造假報告,於事無補。

辦了李蒨蓉勞乃成又如何

 

至於要如何才能撼動軍方保守的體制,確實改革不務實的規定?軍方體制內再怎麼玩多半也變不出新把戲,只有引入體制外的力量才有救,但這大概也是最困難的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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