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為研究演化的聞氰,為了本領域的將來,見到奇奇怪怪的文章知識傳播時,要盡量加以澄清與指正。

例如這篇水準低落無比,卻可能因為作者名字,受到不正常重視與討論的文章。

林中斌何許人也?他是台灣在“戰略“這塊,無疑可稱得上是大師級的狠角色。比起一般所謂的台灣近親繁殖,互相吹捧的“大溼“,林中斌是在堂堂美帝都吃得開的真貨,然而,“戰略“領域上的真貨,寫到“演化“,卻是超級大外行,犯下無比基本又無知的錯誤。我覺得,有必要寫文來澄清一下,雖然大概沒幾個人看得到,不過,假如認為力量小就覺得幹不成什麼事,那就真的什麼都做不了了。

我們先看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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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自私的事就是助人

林中斌

聯合新聞網
http://udn.com/NEWS/OPINION/OPI4/7652638.shtml#ixzz2IhLKMHUN


「物競天擇,適者生存。」自從達爾文提出進化論之後,人類普遍相信:「弱肉強食」是自然法則。弱者被消滅。強者活下來,傳他的基因給後代。所以人類基本性格是自私的、暴力的、侵略的。

人類篤信這觀念的結果,和目前全球社會亂象—持槍濫射、親子相殘、貪婪無厭不無關係。

近年科學更進步,卻發現進化論的盲點。請看一則小故事。

美國帥哥,像○○七演員皮爾斯布洛斯南,哈佛大學畢業,開保時捷名車,在紐約華爾街創業,任廣告公司總裁,高薪職位,常載金髮美女去豪華餐廳約會。

某天,他在街頭看到一位可憐的兔唇小孩,心中不忍。他介紹小孩去看醫生朋友整形,費用他付。事後他覺得自己從未如此快樂過。

穆拉尼(Brian Mullaney)幫助兔唇小孩獲得完美笑容上了癮。從一九九一至九九年,成立紐約市慈善組織,再推廣至全美及全世界,叫「笑容火車」(Smile Train)。至○二年底,全球有七十五萬裂唇和裂舌的兒童,遍布八十個國家,已免費動手術開展新的人生。

穆拉尼的名言是:「你所能作最自私的事就是助人」(The most selfish thing you can do is to help other people)。

難道穆拉尼是個自我沉醉的怪胎?

○六年,美國維吉尼亞大學心理系教授Jonathan Haidt在統計大量數據後,發現做義工、捐血、有宗教信仰的人,通常比其他的人快樂。穆拉尼似乎不是個特例。

無怪乎,在一○年海地大地震後,全美國一半的人捐款給海地。前往海地的美國旅客人數在災後暴增。他們是去做義工清理災區的,許多人還在國內排隊良久才輪到。

○六年,在美國國立衛生研究院(National Institute of Health)研究人類神經的Jorge Moll和Jordan Grafman博士,應用掃描腦部的fMRI技術,發表突破性的論文:當我們把別人利益放在自己利益之上—如捐錢助人—之後,大腦中負責享樂情欲的中心 mesolimbic pathway會亮起來。做好事所得到的「爽」,與大快朵頤及翻雲覆雨的快感竟然類似!他們說:我們動念做好事的源頭,是腦部神經構造中早已埋伏的本能,而非仁義道德壓制自私自利的結果。

而更早在○二年,美國埃默里大學(Emory University)神經病學學者James Rilley和資深教授Gregory Berns用相同技術也有類似發現:當我們與人合作的時候,腦部某部分(caudate nucleus and anterior cingulate cortex)會亮起來,那是和收穫或中獎的喜悅一樣。

哈佛大學生物學教授Edward O. Wilson早在一九七○年代,就提出人類「群體演化」(group selection)的理論:兩個部落競爭,生存下來的部落戰鬥力強,因為族人團結、合作、有犧牲的精神;被消滅的部落戰鬥力弱,其族人傾向於內鬥、猜忌、自私自利。世代遺傳下來,人除了競爭的天性以外,還有合作犧牲的精神。人的進化有別於其他動物。這說法在當時備受批判。

近年來心理學、社會學、神經學陸續的新發現使得威爾遜終究在○二年獲諾貝爾獎

其實,達爾文在十歲女兒早逝後寫的《人類起源》(The Descent of Man)中有句話:「同情心是我們人類最強的本能,強過自私。最有同情心的人會繁衍得最好,也會有最多的子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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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演化(或進化,中國的講法)的外行錯誤:

"物競天擇,適者生存"這種講法,也許會造成一些誤導,但再怎麼說,能生存的也是“適者“,而不是“強者“。“適者“和“強者“有什麼不一樣?差太多了,適者是最適應環境的,俗話說“在夾縫中求生存“,這樣的生存,一點都不“強“,然而只要能適應環境,找到自己的定位,就能達到生存的目的。

至於林中斌後幾句對演化的看法,不能講100%錯(我又不是歿神),但至少爭議非常大,在討論時要非常小心,不能這樣亂下結論。

利他,或助人:

“利他“是二十世紀中期,演化生物學最重大的發現與突破之一,而且還引入了數學模型,可以用公式計算天然族群的狀態,實在是人類史上偉大的一大步,演化論也因此變得更加完備,能夠解釋一些本來無法解釋,例如“演化的道理是生存下去,傳遞後代愈多愈好,那麼為什麼生物還會有犧牲自己,照亮別人的表現?“,“利他“相關的學說,很成功的解釋了這些看似矛盾,實則合理的生物現象

簡單說,利他不是什麼新玩意,它是演化生物學早已被拼上,極為重要的一塊拼圖

無比基本的錯誤:

林中斌提到的E.O. Wilson是位名人,連台灣都翻譯過他寫的科普書,他的生平事蹟在這個年代,更是隨手可得。我不能百分百確定,但林中斌那段“兩個部落競爭,生存下來的......“,應該大部分是腦補的,實際上Wilson沒有說過那些話,至少在1970年代沒有。

假如我印象正確,1970年Wilson講的是應該是,他在動物上觀察到這個演化現象,人類由於也是由動物演化而來,所以可能也帶有一樣的演化結果。相信有眼睛的人應該都會發現,林中斌的說法“人的進化有別於其他動物與Wilson的觀點,恰恰相反。Wilson的看法是,人和動物可能有相同的演化軌跡與效果。

更嚴重的,正因E.O. Wilson太有名了,怎麼可能他得過諾貝爾獎,我竟然不知道?隨便找都找得到歷年諾貝爾獎得主名單,Wilson這個姓氏的確相當榮耀,百年來一共出了4位得主,然而,沒有一位的名字叫作“Edward“

總之,林中斌這篇文章錯誤百出,充滿個人的主觀偏見,甚至犯下極為低級的引用錯誤,若不糾正,不知道會造成多少人的誤會,因此我特別寫文澄清,希望給大家正確的觀念。這同時也告訴我們,在一個領域功成名就的巨人,在另一個陌生外行的領域,可能是相當無知的侏儒

不要迷信大師,要相信專業,相信自己的思考與邏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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