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計一下腐爾魔絲……不對 是福爾摩斯
福爾摩斯故事的作者是大英帝國人 亞瑟‧柯南‧道爾爵士 爵士是他40幾歲時 到南非參加波耳戰爭(應該是第1次波耳戰爭) 立下汗馬功勞獲得的 屬於頒給個人的騎士 而非世襲貴族(電影或書裡常見的 某騎士封某某為騎士那種)
道爾是位喜愛創作小說的醫生 後來專攻眼科 不幸生意不佳 導致需要寫東西賣錢來貼補家用 他寫了2個長(中)篇的福爾摩斯故事 “血字的研究”和“四簽名” 後來生意長期欠佳下 終於棄醫從文 道爾一直想寫出經典文學作品 在那個年代 偵探這類不入流的故事自然不是他的目標 只是因為比較好賺 於是道爾開始寫起福爾摩斯的短篇故事 發表在“Strand”雜誌 第一個短篇故事是“波西米亞醜聞” 沒想到大受歡迎
幾年後 20幾個短篇故事集結成“冒險史”和“回憶錄”2個短篇集 由於道爾士大夫情節作祟 覺得寫偵探實在不入流 所以在“回憶錄” 的最後一個故事“最後一案” 安排福爾摩斯掉進萊辛巴赫瀑布身亡 遭到廣大讀者的非議 8年後第3個長篇福爾摩斯故事 時間設定在“最後一案”之前的“巴斯克維爾家的獵犬”出版 然後福爾摩斯在“空屋”大復活 之後又有2個短篇集 “歸來記”和“最後致意” 以及長篇“恐怖谷” 照例 道爾又宣告福爾摩斯退休 故事結束 只是過了幾年 他還是寫下最後7個短篇故事 和一篇之前跳過的 集結成“新探案”
總計 道爾寫了4個長篇和56個短篇(5個短篇集)福爾摩斯故事 創造了這位人盡皆知 堪稱偵探代名詞的角色 本人靠著這系列名利雙收 而且還主動把小說改編成舞台劇賣錢 賺很大 只是他本人不太滿意 大家只知他的福爾摩斯 不知他的其他文學作品 關於這點 有評論家認為 道爾自認高明 並且能使他留名青史的歷史小說是…… “沒有福爾摩斯的福爾摩斯故事” 果然是當局者迷啊 道爾另外也有寫科幻故事 “失落的世界”算是早期科幻的經典之一
幾個比較有特色的故事 “血字的研究”是福爾摩斯初登場 此時很多設定還不完備(道爾這時根本只是寫好玩的 沒想到之後) “四簽名”開場 福爾摩斯因為太閒 所以吸起古柯鹼 這建立了福爾摩斯的重要個性 他是個吸毒的燥鬱症患者
幾位經典角色 “波西米亞醜聞”出現一位唯一打倒福爾摩斯的女人 艾琳‧艾德勒 而他最經典的敵手 莫里亞提教授 只出現了2次 一次還很間接 隱身“恐怖谷”的幕後 “空屋”提到教授的一號助手 塞巴斯丁‧莫蘭 福爾摩斯的哥哥 麥克羅夫特 則只出現3次
60個故事大部分都是華生記載的 福爾摩斯本人寫過一個 60個故事的時間順序亂七八糟 道爾寫來非常隨性 完全不管時間(比方說 10年前 5年前 大約7年前 或是根本故意模糊) 大部分故事發生在維多利亞女王時期 “最後致意”則是第三人稱 發生在第一次世界大戰之前 時間上是福爾摩斯的最後一個案件 60歲的福爾摩斯在這個故事裡 跟著時代進步 也開起了汽車
台灣的東方出版社 出版過改寫的福爾摩斯全集 流傳很廣 這套書河蟹很嚴重 把所有兒童不宜 以及改寫者判定兒童不通的部分 通通河蟹掉 像是吸古柯鹼這種事 當然是要河蟹 連福爾摩斯刻薄犀利的對話 也幾乎變不見 大概像
“華生 我看你也頗有偵探的天賦呢”
“真的嗎 福爾摩斯”(華生心花朵朵開 心想總算被誇獎了)
“我是說 你很有激發人偵探能力的天賦啊”
……以下指出華生的錯誤 並且開始推理(這對原作就是這麼腐啊)
這是福爾摩斯標準的 覺得別人都是笨蛋 自己最聰明的對話模式 在原作中俯拾皆是 東方版中幾乎都刪掉了(教壞小朋友)
至於比較複雜 能教我們一些英國風土民情的內容 也被砍的差不多 更好玩的是 東方版大部分故事都自己取新名字 結果原作的“空屋” 東方版改名“打虎莫浪” 東方版的“空屋” 是“銀山毛櫸案” 不過在此之外 東方版有個好處 它把時間上亂七八糟的原作 照著發生時間重排(“波西米亞醜聞”變中間) 一些矛盾也修掉了 還會自動加一些“這位賴士德隊長 之前在XX OO DD案出現過”的說明 只是這麼一來 原味就失去很多了
更好玩 也很好笑的是 大概是為了塑造好青年認真的形象 福爾摩斯廣博的興趣也變成查案優先 一些去看歌劇 做文物研究的劇情 都被刪掉 最經典的福爾摩斯歸來 告訴華生他打混摸魚了3年 跑去西藏 中亞 歐洲遊山玩水 也在東方版被改成3年來努力在歐洲 對付莫利亞提的跨國犯罪集團 這……無言吧
支持雷‧布萊伯利 反對對原作做任何的改動 哪怕是善意的 何況東方版的改動 除了河蟹吸毒之外 對小朋友其實沒什麼差
福爾摩斯的影視化很早就開始 其實在作者還活著的年代 就已經有相關舞台劇和電影拍成 道爾本人也是因此賺了不少 最近蓋.瑞奇的電影“福爾摩斯” 請到小蘿蔔搗泥演福爾摩斯 實在是非常高明 福爾摩斯是個吸古柯鹼的燥鬱症瘋子 小蘿蔔擣泥也吸了好幾年毒 算半個瘋子 缺點就是長的不怎麼英國 至於劇情 已經有這麼多原味的改編了 新電影惡搞一下也很正常
Sherlock Holmes最合情合理的翻譯 應該是夏洛克.何姆斯 反正Holmes不管怎麼唸 都不會唸成福爾摩斯就是了 會這樣翻譯的元兇 是清末民初那些翻譯者 反正那個年代洋文一知半解 發音鄉音又重 產出了一大堆詭異無比的翻譯名字 奇怪的是 古早人翻譯人名 很重視第一個字 必須是中文姓氏有的字 最好還要是3個字解決 這點東方版的翻譯做得最徹底 雷斯垂德翻成賴士德 霍普金斯翻譯成郝金斯 Holmes明明就有個現成又正確的何姆斯不用 何是常見姓 何姆斯又是3個字 結果寫成福爾摩斯 雖然不算難聽 但……想不透啊 笑笑湯的太太 凱蒂.何姆斯 就是和大偵探同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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